后勤服务总公司校园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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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数: 发布时间: 2012-06-10
为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,提高校园环境卫生的整体水平,逐步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,特制定本标准。
1、校园主要路面每日普扫两遍,全天巡回保洁,路面应见本色,无垃圾、果壳、纸屑、枯枝、杂物。
2、保洁时不向雨水斗、明沟、绿化带和花坛扫倒杂物,路面废弃物不超标或漏收堆,保持路面干净,不超标。
3、每日早普扫作业应在早8时30分前完成,下午3时前完成第二遍普扫。
4、主要公共广场、绿地和游园应按一级道路保洁标准,有专人保洁,保洁制度。
5、一般性公共广场、绿地和游园应保持整洁、美观,无垃圾杂物、树挂和粪便等其它污物污迹公共广场、绿地和游园内的水域,无漂浮垃圾。
6、垃圾收集应符合下列质量标准:生活垃圾收集率应达到100%,做到日产日清,垃圾箱点周围卫生清洁,设专人管理。垃圾收集专用手推车应到指定的地点停放,不得随意放置,应每天进行清洗和定期消杀。运输过程中必须做到密闭运输,不得造成撒漏。
7、冬季下雪后,及时清除主要道路的地面积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