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勤服务总公司宣传报道及理论研究工作奖励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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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数: 发布时间: 2013-11-22
各中心、各部门:
为更好地调动总公司各中心、各部门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,进一步提升后勤服务宣传工作水平,鼓励后勤员工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工作,促进后勤文化建设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后勤服务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及总公司重点工作,坚持团结、稳定、鼓劲、正面的宣传方针,遵循客观、准确、及时、实事求是的原则,坚持为总公司改革发展服务,为广大师生服务。
第二条 在后勤服务总公司宣传与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,围绕总公司中心工作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工作,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,提高员工思想素质,树立良好后勤形象,扩大公司在校内外的社会影响。
第三条 后勤服务总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包括以下主要范围和内容:
(一)总公司学习、贯彻、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。
(二)总公司落实校党委、校行政关于后勤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。
(三)校级以上领导同志参加总公司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,视察检查总公司,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。
(四)总公司出台的相关政策、规章、重大措施及工作运行中的重要信息的对外发布。
(五)总公司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。
(六)有关后勤服务工作先进人物、先进事迹、典型事例、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。
第四条 新闻报道的具体要求
(一)所有稿件要求思想健康、真实准确,主要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传送,并在稿件中署上作者真实姓名。
(二)以文字新闻、信息稿为主,如是摄影照片、影视录相资料,需附上必要的文字说明。
(三)为保证新闻及消息的时效性,投稿人应将本中心发生的新闻和新闻事件即时(原则上从发生起不超过24小时)写成稿件,呈分管领导审核批准,确保无原则性错误,即时报送。
第五条 考核(奖励)办法
为鼓励广大员工尤其是宣传员积极撰稿、投稿,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,总公司实行稿酬奖励制度,凡被总公司以上新闻媒体录用的稿件,均予以适当奖励,具体标准如下:
1.后勤服务总公司网站 每篇20元
2.盐城工学院网站 每篇50元
3.盐工信息 每篇50元
4.盐城工学院报(校报) 每篇150元
5.市级媒体 每篇200元
6.省级媒体 每篇300元
7.盐城工学院学报 每篇500元
8.国家级媒体、省级刊物 每篇600元
9.中文核心期刊 每篇1000元
同一稿件如被不同媒体录用,稿酬奖励就高发放,不重复计算。
总公司办公室每年年底统计当年稿件录用情况,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稿酬奖励。
本办法由后勤服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发文之日起实施。
后 勤 服 务 总 公 司
二○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